来源:昆明尊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9/6/6 15:05:58 点击次数:20次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备案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应对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下面,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就大家总结和解答一下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常见问题。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常见问题有哪些?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公司来告诉你
1、企业标准的备案范围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是指,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
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删除了原法“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的规定。比照新旧两个条款,新法取消了企业在没有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形下必须制定企业标准的义务;需要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只是企业自愿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随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的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横向标准基本完善,不存在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情况,故删除了原法相应的规定。
2、不予备案或不需备案的企业标准应该如何操作?
企业标准中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应当按照各地规定进行备案。对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企业可自我声明公开。
3、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有什么依据?
2017年11月4日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明确了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规定: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4、如何理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性质?
2016年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企业标准备案是指卫生计生部门将企业标准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材料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备案不是行政许可,也不是行政审批。卫生行政部门不对备案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只对备案材料及其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属于备案范围进行核对。
5、若备案的企业标准存在问题,谁为此承担责任?
企业是企业标准的主体责任人,应当对企业标准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确保按照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的食品安全,并对企业标准实施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标准备案后,并不代表备案机构对其进行了批准或认可。备案企业要对企业标准负责,保证企业标准的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备案和公示以后,标准文本全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企业标准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备案企业应及时纠正,不予纠正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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