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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

来源:昆明尊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0/4/9 10:20:23 点击次数:30次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冷藏冷冻食品在贮存运输过程中质量安全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下面,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公司就跟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1、贮存业务及时备案。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包括冷藏冷冻库名称、地址、贮存能力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备案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布。 
  2、委托方履行监督义务。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的(简称委托方),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简称受托方),查验并留存贮存受托方的备案信息、运输受托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资质证明文件,建立受托方档案。审核受托方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建立并落实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 
  3、受托方负责贮存运输质量安全管理。受托方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示要求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加强贮存、运输过程管理,确保冷藏冷冻食品贮存、运输条件持续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并按照委托方要求定期测定并记录冷藏冷冻食品温度。受托方应当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如实记录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委托贮存、运输的冷藏冷冻食品名称、数量、时间等内容;运输受托方还应当如实记录收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运输时间等内容。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运输结束后2年。 
  4、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受托方在接受食品贮存、运输委托时,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一)委托方无合法资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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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三)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四)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5、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冷藏冷冻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追查冷藏冷冻食品来源和流向,涉及种植养殖、进出口、运输环节的,及时将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农业农村、海关、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按规定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本公告自2020年3月16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就是云南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公司就“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跟大家做的相关分享,更多关于食品生产及安全的资讯,敬请关注公司官网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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